社务动态

 

 
社务动态
 
 位置: 主页 > 社务动态 >

中共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6)

  来源:未知 时间:2016-05-05 18:20 点击:次
2014〕127号)有关规定管理。

(十五)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合作经济领域中的主导作用,围绕有基础、成规模的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农产品流通业、加工业为引领,以资产为纽带,以创新为动力,通过股权介入、交叉重组、要素集聚、机制完善和跨界配置,将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整合,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产业链条和价值链条延伸,增加社员收入。牵头组建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承担产业融合项目,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联合发展,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规模化系列化服务。到2020年,全市60%以上的基层社都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十六)推进基层社与合作社融合发展。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多方参与,融合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组建以生产为基础、流通为主导、金融为支撑的三农服务综合体,形成农业生产服务中心、农民生活服务中心、农村信用服务中心。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管理注册,财政项目资金可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可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    

五、深化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枢纽。各级联合社要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密切层级关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

(十七)强化联合社职能。各级联合社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要认真履行对行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市级联合社要加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县级联合社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的服务网点建设,成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和引领者。

(十八)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各级联合社要创新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符合供销合作社社情的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稳定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各级联合社机关编制核定后不得调剂到其他部门使用。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新进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探索实行聘任制试点。允许不同发展水平的联合社机关选择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模式或企业化管理模式。实行新进人员聘任制试点和管理模式的选择要积极稳妥,严密程序,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探索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有条件的联合社实行企业化管理。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领取报酬。  

------分隔线----------------------------

 





友情链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站 咨询建言 办事服务 河南省供销合作社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17000036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豫ICP备17021461号-4)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豫ICP备17021461号-4)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182号